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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
最高人民法院于2003年12月26日公布了《关于审理人身伤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客观地说,《解释》规范了各级人民法院以往审理人身伤害赔偿案件标准不一,范围不确定的情况,为因人身受到伤害而依法索赔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然而,笔者认为,《解释》中有令人遗憾的败笔,那就是“城乡有别”。
  首先,“城乡有别”违反了《宪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基本原则。作为适用法律的司法解释,只能体现法律的立法宗旨,不能逾越法律的规定,更不能在行使司法解释权利时不自觉地当起“立法者”
(08月12日,8) [查看全文]
 酒友:哥们儿是酒桌上喝出来的
  喝酒能烘托气氛,常和朋友在酒桌上谈事儿的张先生告诉记者,他们领导嘴边上常挂着一句话:“赌越赌越薄,酒越喝越厚。”张先生说,酒桌上有酒桌上的文化,酒精浓度更能拉近两个人的距离,当两个人清醒的时候可能不容易打开话匣子,但当酒过三巡,人越来越兴奋,隔阂渐渐消除,话也就多了,“哥们儿就是这样产生的。”所以有句俗话讲,“感情深一口闷”,在酒桌上劝酒是常事儿。在张先生看来,喝酒能了解一个人的性情,不认识的两个人可能仅仅因为一顿酒就成了兄弟,一个人可交不可交有时候通过喝酒就
(08月12日,15) [查看全文]
 案例1:就在几天前,因饮酒过量猝死的某饭店停车收费员田某的家属,与当时酒桌上的两名“酒友”侯某和王某在海淀法院对簿公堂。田某家属要求对方承担40%的责任,索赔13万余元。庭审当天,他们决定将其他陪酒人员查清身份后也追加为被告。据田某家属说,和田某一块儿喝酒的都是趴活儿司机。今年1月3日中午,田某应邀到某饭店喝酒,喝了3个白酒口杯和不少的啤酒后,神志已经不太清醒,之后侯某等人又带他来到王某的住处继续喝酒。事发后经公安机关调查认定,田某是因喝酒过度而猝死。田某的家属认为,侯某、王某等人在饮酒过程中未加劝阻,
(08月12日,28) [查看全文]
喝酒出人命”案例
  案例1:就在几天前,因饮酒过量猝死的某饭店停车收费员田某的家属,与当时酒桌上的两名“酒友”侯某和王某在海淀法院对簿公堂。田某家属要求对方承担40%的责任,索赔13万余元。庭审当天,他们决定将其他陪酒人员查清身份后也追加为被告。据田某家属说,和田某一块儿喝酒的都是趴活儿司机。今年1月3日中午,田某应邀到某饭店喝酒,喝了3个白酒口杯和不少的啤酒后,神志已经不太清醒,之后侯某等人又带他来到王某的住处继续喝酒。事发后经公安机关调查认定,田某是因喝酒过度而猝死。田某的家属认为,侯某、
(08月12日,9) [查看全文]
中国法院网讯   小金在自家房顶修缮房子,却被高压电电击致死。7月24日,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这起人身损害赔偿案,判决电力公司赔偿各种费用共计98000元。
    去年7月,小金发现自己的房屋因下雨漏水,便等天晴后到房顶去修缮,却不慎被通过屋顶的高压线击倒身亡。小金的父母认为,小金的死亡是由于电力公司的高压线距离地面垂直距离过低,并对线路疏于管理未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所致
(07月30日,4) [查看全文]
去年11月10日,家乐福沙坪坝店在举行店庆时,市民抢购菜油引发踩踏事故,最终造成3人死亡、30多人不同程度受伤。在这次踩踏事故中受伤的王果兵,因与家乐福协商赔偿不成,将家乐福告上法庭。24日,沙坪坝区法院第二次开庭审理此案时,家乐福方面称,王果兵未自我避险也有过错。
    【受伤者】 踩踏导致残疾  
    今年39岁的王果兵诉称,去年11月10日,她到家乐福沙坪
(07月30日,1) [查看全文]
近日,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调结一起共同饮酒后一人意外死亡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该案最终以同饮者自愿补偿死者家属6万元结案。
   2006年9月17日17时许,陈某约宋某、李某及另外两人到泰山天烛峰景区一家饭店喝酒,李某乘坐宋某的车到达饭店,19时许5人开始入席吃饭。20时许,李某离开饭店,其余4人没有予以理会。第二天,李某被人发现死于天烛峰一道山沟里,尸检报告显示李某血液中乙醇浓度达到醉酒状态,系高空坠落导致颅脑损伤死亡。
(07月30日,4) [查看全文]
中国法院网讯   撞伤人未赔偿,反倒要求伤者退还从交警中队领取的由其交纳的事故处理费。7月29日,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法院一审驳回原告董海峰要求被告沈晶晶提供医疗费相关票据原件或返还3500元的诉讼请求。
    2007年10月9日,原告驾驶轿车与骑自行车的被告发生交通事故,致被告受伤。后被告住院治疗15天,花去医疗费7711元。同年11月8日,启东交巡警大队对该起事故作出责任认定,认定原
(07月30日,1) [查看全文]
中国法院网讯   汽车在行使过程中,轮胎突然爆炸,导致飞出的石子砸伤路人。今天,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作出终审判决。
    2006年2月16日,齐某在密云县巨各庄镇金山子路口自家水果店门前站立,王某所雇司机马某驾驶王某所有的大货车行驶至此时,大货车前轮胎突然爆炸,导致飞出的一块石子砸在齐某的左腿上致伤。经诊断为:“左股骨踝上骨折,生
(07月30日,5) [查看全文]
福建省漳平市的陈某因重伤入住医院治疗,却因为同一病房患者家属的啼哭,导致病情发生变化而死亡。为此,陈某的家属一纸诉状将漳平市某医院告上法庭。日前,漳平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原告胜诉,被告漳平市某医院赔偿原告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等31968.17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元。
  2006年5月20日,陈某因交通事故脑外伤入住漳平市某医院ICU病房抢救治疗,经该院的全力抢救,至同年5月30日,陈某的伤情有所好转。5月31日下午,同病房的另一患者死亡,其家属在病房里啼哭,此后,陈某病情发生变化,经诊断,陈某
(07月21日,2) [查看全文]
中国法院网讯   记者今日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一起因出租房内存在安全隐患结果致人煤气中毒死亡而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在该院审结。法院终审驳回原审被告房主李某的上诉,判令被告房主赔偿11.13万余元。
    谢某生前系一公司职员,2006年2月,其和朋友一起并以其朋友的名义与市区一房主李某签订协议租赁房屋居住。次月17日晚,其使用燃气热水器洗澡的过程中因为通风不良导致一氧化碳中毒死亡。庭审中,通过相关证据可以证实,谢某与其朋友在入住该出租
(07月21日,1) [查看全文]
中国法院网讯   57岁的邱女士在家乐福方圆店购物时摔倒,邱女士认为商家在打扫卫生后未做防滑措施,从而导致自己受伤,因此将家乐福诉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要求商家赔偿医疗费、二次手术费、残疾赔偿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11万余元。9月12日,海淀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宣判。
    2006年7月13日上午10时许,邱女士到家乐福公司下属的方圆大厦店购物,邱女士乘电扶梯从地上一层到地下一层,在电扶梯的出口处迈下电扶梯时摔倒在地。家乐福公司当日将邱女
(07月21日,5) [查看全文]
中国法院网讯   自己的个人信息被他人登载在交友、征婚的网站上,王女士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以侵犯自己的人格权为由将发布网站和发布者告上了法院。9月13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结了此案,判令发布者马女士向王女士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6000元。
    2006年12月和2007年1月,五八公司三次在其经
(07月21日,2) [查看全文]
中国法院网讯   居民打鱼一时疏忽将电线遗落江中,鱼未打着却将人电死。9月12日,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邹员根、邹建军分别赔偿原告邹建国、廖建香(遇害者父母)人民币17899元和53697元。
    经审理查明,邹员根因建房需要,将一带电插座安置在一竹杆上并将其放在户外,施工期间从未把插座收入室内,也未对其断电。5月7日上午,邹建军用电线插入该插座中取电,并将电线投入江中打鱼,由于没有打到鱼,邹建军并未从江中取出电线。下
(07月21日,2) [查看全文]
中国法院网讯   农民张润根没有任何证件却私下与人签订《建房协议书》,结果在施工中因机械失灵而亡命工地。9月11日,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一审以承揽合同损害赔偿纠纷,判决彭才庆、彭竹根、彭秋根等七被告赔偿死者张润根家属共计人民币79561.8元。
    张润根原系农民,全家常年租住于城里,靠张润根四处作点
(07月21日,9) [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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