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损害赔偿法律网欢迎您! 律师法律服务咨询  热线电话 13785161299   免费咨询
rss 
赔偿资讯
  某小学位于市郊,许多学生爱打弹弓,为防误伤,学校以三令五申不准带弹弓来校,甚至还没收了几把弹弓,并在全校进行了通报批评,但总有个别学生不听劝告,依然我行我素。3月7日四年级学生王某又带了一把皮弹弓。上午第二节下课铃响后,他和同学3人在教室边无人处偷偷地拿出皮弹弓,以石子为丸,弹打树上的麻雀。因 用力过猛,其中一颗石子掉下来又弹在墙上,反弹之后射进了旁边的露天简易便池。这时三年级学生沈某正在这里小便,一颗从外面飞进来的小石子正好弹在他的左眼上,顿时血流如涌
(06月27日,4) [查看全文]
    这是在南京市某中学发生的一起事故。下午课外活动时,高一学生在大操场踢足球,学生王某踢得高兴,接一高球时,跳了起来,一不小心却跌倒了,后脑勺着地。同学把他扶起来,未见有明显外伤,王某也没在意,休息一会儿又接着踢至下课。放学时,王某感到头晕,就打车回家了。到家后更感到头晕,便叫表哥给他吃一点药,又怕父母说他,特别嘱咐表哥不要告诉其父母。第二天,他仍到校上课,也没和同学说起头晕,下午有体育课,他又和同学一起踢球,踢着踢着,晕得更厉
(06月27日,8) [查看全文]
    1995年5月,某市小学二年级在学校的
(06月27日,3) [查看全文]
      这是一件发生在春天的一起伤害事故。那天放学后,有几个五年级学生在校门口等家长接,见时间还早,他们就跑到操场上去玩。李某说:"昨晚电视里武林高树打擂台真带劲,咱们也来试试,好吗?"得到赞同后,他们
(06月27日,1) [查看全文]
    学校附近的塑料厂里飘出难闻气味达6年之久。日前,由于工厂发生化学品泄漏,导致800多学生因苯乙烯中毒住院。其中的300余名学生一怒之下经环保局和工厂双双告上法庭。     【解答】本案是一
(06月27日,3) [查看全文]
  某高中高二年级学生分文理班。原高二(4)班一女生王某被分到了高二(6)班。由于王某皮肤长的很白,班主任赵某以为她擦了增白化妆品。在王某刚到高二(6)班的一个星期内,赵某三次警告王某不要擦化妆品。王某曾对赵某说她没有擦化妆品,赵某不信。在一天早自习上,赵某当着全班同学的面说:"王某,看你的脸抹的那么白,就跟挂了大白似的。快到前面的桶里去洗一洗."王某含着泪说:"我洗,我给你洗。"赵某认为王某当着全部同学的面冲撞了她,于是当天下午赵某把王某的母亲
(06月27日,4) [查看全文]
    山东省某市小学五年级学生张某在期末考试时做错了5道数学题。老师在放寒假时规定,考试时每错一道数学题,假期中每天罚做100遍。因此他每天要被罚做500遍,21天的假期,总共要做10500遍,再加上布置的寒假作业,数量惊人。张某没有完成作业,心中害怕,开学第一天就跳水自杀身亡了。该案件中,教师让学生在寒假中超量做数学题,数量之大远远超过了学生身体和心理的承受能力,错一道题每天做100遍,21天要做2100遍,纯粹时机械式的重复,
(06月27日,1) [查看全文]
  朱老师向校长请了假,给学生布置完课堂作业后匆匆离去。老师走后,学生刘某拿着两端都削尖的铅笔在课桌上敲着玩,铅笔跳起来落到后排另一同学冯桌上。冯捡起后假装正在写作业,不还刘某铅笔,和刘某闹着玩。刘某遍转身和冯某抢笑。谁知刘某刚把铅笔抢到手,和它同桌的王某写完作业正好回头看,刹那间,削尖的铅笔扎进了王某的左眼。下课后,刘某和冯某把王某送回家,并告诉了其父母。当天晚上,刘父亲找车送王某到中心医院初诊,后转至区第一医院,最后又送到同仁医院。该院诊断为
(06月27日,2) [查看全文]
    1997年4月18日凌晨,云南省某中学发生了一起重大流氓强*案,两名歹徒带凶器溜进校园女生宿舍,恐吓所有学生谁出声就杀死谁,结果女同学竟无一人敢出声。致使七名女学生被辱、两名女生被强*的恶性刑事案件。
(06月27日,0) [查看全文]
女清洁工赵某上班打扫马路时,被一所学校倒塌的围墙砸伤。随后,她通过一系列诉讼,先后获得人身损害赔偿、工伤赔偿、商业保险赔偿共计14.7万余元。
  省高院昨日称:赵女士损害一案三项赔偿均获成功,在省内应属第一例。
  赵女士今年53岁,来自天门农村,2003年应聘为洪山区一名清洁工。2006年5月5日中午,她在省旅游学校院墙旁扫马路时,校院墙倒塌,将她砸伤。法医鉴定为8级伤残。学校向她支付医疗、生活费3万余元。
  但她坚持将旅游学校告上法庭索赔12万余元。该案经
(06月22日,1) [查看全文]
职工在企业发生工伤后享受什么待遇在工伤保险条例中已有明确规定,职工个人和企业处理起来虽然麻烦,但总归有法可
(06月22日,4) [查看全文]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
  《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04年1月1日正式实施。为了确保《条例》在我省顺利实施,根据《条例》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问题作出如下规定,在《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正式颁布实施前暂按本规定执行。
  一、从2004年1月1日起,全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办理工伤
(06月22日,33) [查看全文]
_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40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实施国务院制定的《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以下统称职工),应当遵守《条例》和本办法。
  第三条  市劳动保障行政部
(06月22日,14) [查看全文]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日前下发《关于处理工伤争议有关问题的通知》,围绕工伤争议处理的各个环节,对工伤职工劳动关系的确认、工伤待遇争议、非法用工单位理赔等做出明确规定。
  《通知》规定,无工伤保险也可申请工伤待遇。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其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工伤待遇不落实的,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可向有管辖
(06月22日,8) [查看全文]
楚凤街一外地农民工自6楼坠落,导致钢管穿腹,成为烟台市上月最严重的一起农民工工伤事故。农民工发生工伤后,该如何为自己维权?记者昨日自市建设部门获悉,山东省最新下发《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就农民工工伤保险权益作出具体规定,其中一级伤残最高可获20万元补偿。
    根据规定,被认定为工伤且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达到1-4级的农民工以及因工死亡农民工的供养亲属,按月领取待遇,并执行工伤保险待遇的调整政策。被认定为工伤且伤残等级达到1-4级的外省农
(06月22日,4) [查看全文]
1/212>>G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