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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不应该成为公司的合伙人?

发布时间:2018-11-02 12:28:17 发布者:南京律师 来源:法关通

导读:在判断哪些哪些人不能成为公司的合伙人、哪些原因是导致除名退伙的原因,合伙人的主观状态即是否存在过错、是否实施了损害合伙企业利益的行为,是关键的判断因素。

合伙人的综合素质NOG南京律师「免费咨询」电话-南京律师事务所在线咨询

  合伙人有不正当行为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NOG南京律师「免费咨询」电话-南京律师事务所在线咨询

  合伙人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NOG南京律师「免费咨询」电话-南京律师事务所在线咨询

  合伙人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NOG南京律师「免费咨询」电话-南京律师事务所在线咨询

  合伙人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NOG南京律师「免费咨询」电话-南京律师事务所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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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源承诺者NOG南京律师「免费咨询」电话-南京律师事务所在线咨询

  很多创业者在创业早期,可能需要借助很多资源为公司的发展起步,这个时候最容易给早期的资源承诺者许诺过多股权,把资源承诺者变成公司合伙人。NOG南京律师「免费咨询」电话-南京律师事务所在线咨询

  创业公司的价值需要整个创业团队长期投入时间和精力去实现,因此对于只是承诺投入资源,但不全职参与创业的人,建议优先考虑项目提成,谈利益合作,而不是股权绑定。NOG南京律师「免费咨询」电话-南京律师事务所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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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兼职人员NOG南京律师「免费咨询」电话-南京律师事务所在线咨询

  对于技术NB、但不全职参与创业的兼职人员,最好按照公司外部顾问标准发放少量股权。如果一个人不全职投入公司的工作就不能算是创始人。任何边干着他们其它的全职工作边帮公司干活的人只能拿工资或者工资“欠条”,但是不要给股份。如果这个“创始人”一直干着某份全职工作直到公司拿到风投,然后辞工全职过来公司干活,他(们)和第一批员工相比好不了多少,毕竟他们并没有冒其他创始人一样的风险。NOG南京律师「免费咨询」电话-南京律师事务所在线咨询

  天使投资人NOG南京律师「免费咨询」电话-南京律师事务所在线咨询

  创业投资的逻辑是:(1)投资人投大钱,占小股,用真金白银买股权;(2)创业合伙人投小钱,占大股,通过长期全职服务公司赚取股权。简言之,投资人只出钱,不出力。创始人既出钱(少量钱),又出力。因此,天使投资人股票购股价格应当比合伙人高,不应当按照合伙人标准低价获取股权。NOG南京律师「免费咨询」电话-南京律师事务所在线咨询

  这种状况最容易出现在组建团队开始创业时,创始团队和投资人根据出资比例分配股权,投资人不全职参与创业或只投入部分资源,但却占据团队过多股权。NOG南京律师「免费咨询」电话-南京律师事务所在线咨询

  早期普通员工NOG南京律师「免费咨询」电话-南京律师事务所在线咨询

  给早期普通员工发放股权,一方面,公司股权激励成本很高。另一方面,激励效果很有限。在公司早期,给单个员工发5%的股权,对员工很可能都起不到激励效果,甚至认为公司是在忽悠、画大饼,起到负面激励。NOG南京律师「免费咨询」电话-南京律师事务所在线咨询

  但是,如果公司在中后期(比如,B轮融资后)给员工发放激励股权,很可能5%股权解决500人的激励问题,且激励效果特好。NOG南京律师「免费咨询」电话-南京律师事务所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