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分割

父母贷款买房,女儿逐月还贷

发布时间:2019-04-11 10:20:01 发布者:南京律师 来源:法关通

导读:最好是父母用自己的银行卡转账至女儿还贷的银行卡里。需要区分女儿婚后父母还贷的方式,性质为赠予还是借贷,其法律后果也有很大差别,该房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与女婿没有关系。为了防止纠纷,父母保留好自己付费的凭据

父母贷款买房Su0南京律师「免费咨询」电话-南京律师事务所在线咨询

  父母在女儿婚前以她名义购买了一套商品房,首付是父母出,女儿贷款10年期30万公积金。每月还款3000元中,在婚前由她逐月还贷1000元,其余2000元父母出,一年后女儿结婚逐月还贷完全由父母出。请问:如果以后女儿离婚,此房与女婿有关吗?以孩子的名义买商品房,首付款由父母出,公积金贷款也由父母逐月还贷。孩子结婚后仍有父母逐月还贷。为避免留下后遗症,是叫小夫妻对每月的还贷款打借条(或写下总的借条)好,还是写下家庭协议说明此房出资情况好?现在感情已经破裂,当时贷款是由她贷款的,我作为共同还款人,购房合同签的两个人名字。首付我们家付了40万,她们家付了30万,贷了30年款。目前房贷一起还了一年,每家人5400/月。现在感情不和要分手,我想要把这个房子转卖给别人,然后按首付和贷款比例分得收益。她坚决不同意,觉得这个房子是她们找关系才买到的,而且地理位置好,不想卖。请问如果我坚持要卖,在法律上允许吗(今年10月左右才能交房,因此房产证还没办出)?如果她坚持不想卖怎么办?可以把房产过户第三者,只收他部分房款吗?Su0南京律师「免费咨询」电话-南京律师事务所在线咨询

双方属于按份共有Su0南京律师「免费咨询」电话-南京律师事务所在线咨询

  从法律层面来说,该房屋是您和对方的共有财产,双方属于按份共有,根据我国《物权法》第九十四条规定:“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2/3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同时,按份共有财产的每个共有人有权要求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者转让。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共有财产的权利,但优先权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行使,否则就丧失这个权利。由于目前没有房产证,在办理转让时会比较麻烦,如果您坚持要卖而对方不同意,您是不能将房子卖掉的。您可以选择分出或者转让您对该房屋的份额,对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Su0南京律师「免费咨询」电话-南京律师事务所在线咨询

  最好签订家庭协议,约定孩子只是名义上的所有人,父母实际出资并享受所有权。并对居住权问题进行约定。 能否收回剩余房款,首先看你与第三者之间有无签订购房合同,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固定的房屋买卖法律顾关系,如果仅仅是口头约定,那么举证将十分困难。另外,五年的时间涉及到诉讼时效问题,如果没有明确约定履行期限,则不存在诉讼时效,如果约定了履行期限并已超过两年,你必须证明两年时效向其主张过权利,以便中断时效.共同还贷部分要看出资者是谁?如果二老出资那么和女婿无关,如果是女儿出资那么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女儿婚后的逐月还贷都是由父母还的,则与女婿无关。但父母要注意保存逐月还贷的证据,最好是父母用自己的银行卡转账至女儿还贷的银行卡里。Su0南京律师「免费咨询」电话-南京律师事务所在线咨询

  "如果女儿婚后的逐月还贷都是由父母还的,则与女婿无关。但父母要注意保存逐月还贷的证据,最好是父母用自己的银行卡转账至女儿还贷的银行卡里。需要区分女儿婚后父母还贷的方式,性质为赠予还是借贷,其法律后果也有很大差别,该房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与女婿没有关系。为了防止纠纷,父母保留好自己付费的凭据Su0南京律师「免费咨询」电话-南京律师事务所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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