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认定

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发布时间:2019-09-23 10:42:26 发布者:南京律师 来源:法关通

导读:众所周知,交通事故的发生率是非常高的。很多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惊慌失措,不知道如何处理,有时会导致二次伤害的发生。发生交通事故,一般双方当事人都愿意自行协商解决争议,有时也在交警部门的主持下调解解决。但如果交通事故中人员或财产损害较为严重,或对保险公司的赔偿数额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提起诉讼也就在所难免

  交通事故处理措施如下所示:7p7南京律师「免费咨询」电话-南京律师事务所在线咨询

  1、立即停车7p7南京律师「免费咨询」电话-南京律师事务所在线咨询

  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必须立即停车。停车以后按规定拉紧手制动,切断电源,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如夜间事故还需开示宽灯、尾灯。在高速公路发生事故时还须在车后按规定设置危险警告标志。7p7南京律师「免费咨询」电话-南京律师事务所在线咨询

  2、及时报案7p7南京律师「免费咨询」电话-南京律师事务所在线咨询

  当事人在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肇事车辆及伤亡情况。打电话或委托过往车辆、行人向附近的公安机关或执勤交警报案,在警察来到之前不能离开事故现场,不允许隐匿不报。在报警的同时也可向附近的医疗单位、急救中心呼救、求援。如果现场发生火灾,还应向消防部门报告。交通事故报警急求中心火灾报警的全国统一呼叫电话号码分别为120、119。当事人需得到对方明确答复方能挂机,并立即回到现场通报联系情况、等候救援及接受调查处理等。7p7南京律师「免费咨询」电话-南京律师事务所在线咨询

  3、保护现场7p7南京律师「免费咨询」电话-南京律师事务所在线咨询

  保护现场的原始状态,包括其中的车辆、人员、牲畜和遗留的痕迹、散落物不随意挪动位置。当事人在交通警察到来之前可以用绳索等设置保护警戒线,防止无关人员、车辆等进入,避免现场遭受人为或自然条件的破坏。为抢救伤者,必须移动现场肇事车辆、伤者等,应在其原始位置做好标记,不得故意破坏、伪造现场。7p7南京律师「免费咨询」电话-南京律师事务所在线咨询

  4、抢救伤者或财物7p7南京律师「免费咨询」电话-南京律师事务所在线咨询

  当事人确认受伤者的伤情后,能采取紧急抢救措施的,应尽最大努力抢救,包括采取止血、包扎、固定、搬运和心肺复苏等。并设法送就近的医院抢救治疗,除未受伤或虽有轻伤本人拒绝去医院诊断外,一般可以拦搭过往车辆或通知急救部门、医院派救护车前来抢救。对于现场散落的物品及被害者的钱财应妥善保管,注意防盗访抢。在有可能发生大火、爆炸的险情时,应及时采取措施排除。7p7南京律师「免费咨询」电话-南京律师事务所在线咨询

  5、做好防火防爆措施7p7南京律师「免费咨询」电话-南京律师事务所在线咨询

  事故当事人还应做好防火防爆措施,首先应关掉车辆的引擎,消除其他可能引起火警的隐患。事故现场禁止吸烟,以防引燃泄漏的燃油。载有危险物品的车辆发生事故时,危险性液体、气体发生泄漏,要及时将危险物品的化学特性,如是否有毒,易燃易爆、腐蚀性及装载量、泄漏量等情况通知警方及消防人员,以便采取防范措施。7p7南京律师「免费咨询」电话-南京律师事务所在线咨询

  6、协助现场调查取证。当事人必须如实向公安交通管理机关陈述事发经过,不得隐瞒交通事故的真实情况,应积极配合、协助警察做好善后处理工作。7p7南京律师「免费咨询」电话-南京律师事务所在线咨询

  7、投保机动车强制保险或商业保险的应及时报案。以上就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发生交通事故后如何紧急处理的相关介绍,希望能够对大家有一定的帮助。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一定要设立危险警告标志,以免发生更严重的事故。然后要报警,一定要注意对现场证据的保护。7p7南京律师「免费咨询」电话-南京律师事务所在线咨询

交通事故责任7p7南京律师「免费咨询」电话-南京律师事务所在线咨询

  如何打交通事故赔偿官司:7p7南京律师「免费咨询」电话-南京律师事务所在线咨询

  准备起诉时,首先,要明确被告,即要告谁。这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如果告的对象不对,不仅浪费了时间、人力、财力,而且达不到要求赔偿的目的。在告谁的问题上,首先要明确发生事故时对方所驾车辆的车主,如果是肇事司机本人,那就直接起诉他。如果车辆另有其主,可以将肇事司机与车主作为共同被告一起起诉。如果车主是单位,可以将单位一并作为被告。如果事故车辆是出租车,出租车一般是挂靠运营,应将挂靠公司一并起诉。其次,收集固定证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是认定道路交通事故的法定机关,由其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处理交通事故纠纷的重要证据。案件起诉至法院后,法院一般根据调查的事实对事故责任进行确认,调查范围不受公安机关责任认定书的限制,但在通常情况下,当事人没有确凿证据推翻责任认定书的内容时,法院都会采信公安机关对责任的认定,并以此为基础确定当事人的赔偿责任。因此,当事人在收到交通队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时,一定要仔细看清责任认定内容。如果不服,要及时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再次,合理索要赔偿。交通事故纠纷案件中,涉及的赔偿问题一般包括人身伤害赔偿和财产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主要有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财产损害赔偿主要有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等。另外关于诉讼费,当事人提出的不合理的费用是由其自行承担,所以当事人应根据客观事实主张,不可漫天要价。7p7南京律师「免费咨询」电话-南京律师事务所在线咨询

  作为被告应当积极应诉,弄清列明的当事人是否具有诉讼主体资格,注意辨明受诉法院是否有管辖权。案件进入审理程序后,被告应积极行使诉讼权利、积极举证。有的被告自知理亏,认为不答辩、不应诉就能逃避责任,其实,这些做法并不影响法院对案件的审理和裁判。对于当事人提供的各项证据,被告要认真审核,查看证据是否真实、合法、具有关联性等。7p7南京律师「免费咨询」电话-南京律师事务所在线咨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的一些司法解释进行了解读。7p7南京律师「免费咨询」电话-南京律师事务所在线咨询

  1、机动车驾驶人与登记车主不是一个人的时候,发生交通事故后,责任该怎么承担?7p7南京律师「免费咨询」电话-南京律师事务所在线咨询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49条的规定,首先由交强险在保险限额内优先承担,不足的部分,原则上由机动车使用人来承担,但是登记车主有过错的除外,那么怎么才算登记车主有过错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认定登记车主有过错:7p7南京律师「免费咨询」电话-南京律师事务所在线咨询

  (一)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的;7p7南京律师「免费咨询」电话-南京律师事务所在线咨询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7p7南京律师「免费咨询」电话-南京律师事务所在线咨询

  (三)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因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7p7南京律师「免费咨询」电话-南京律师事务所在线咨询

  (四)其他应当认定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7p7南京律师「免费咨询」电话-南京律师事务所在线咨询

  2、套牌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该如何承担责任?7p7南京律师「免费咨询」电话-南京律师事务所在线咨询

  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属于机动车一方的责任,由套牌车辆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被套牌车辆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同意套牌的,应承担连带责任。7p7南京律师「免费咨询」电话-南京律师事务所在线咨询

  3、既有交强险又有商业三责险的情况,责任如何承担?7p7南京律师「免费咨询」电话-南京律师事务所在线咨询

  首先由交强险保险公司进行优先承担,不足的部分由商业险保险公司依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仍有不足的部分,再由实际侵权人来承担。这样不仅保护了受害人的权益,也保护了被保险人的权益。7p7南京律师「免费咨询」电话-南京律师事务所在线咨询

  4、精神抚慰金由交强险保险公司优先承担,是否应该支持?7p7南京律师「免费咨询」电话-南京律师事务所在线咨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司法解释第2款的规定,被侵权人或者近亲属请求精神抚慰金在交强险范围内优先承担的,人民法院应该支持。7p7南京律师「免费咨询」电话-南京律师事务所在线咨询

  5、无照驾驶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是否应该承担赔偿责任?7p7南京律师「免费咨询」电话-南京律师事务所在线咨询

  无照驾驶发生交通事故的,交强险保险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保险公司享有向实际侵权人进行追偿的权利。7p7南京律师「免费咨询」电话-南京律师事务所在线咨询

  6、机动车逃逸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是否应该赔偿?7p7南京律师「免费咨询」电话-南京律师事务所在线咨询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53条的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或者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7p7南京律师「免费咨询」电话-南京律师事务所在线咨询

  7、道路交通事故中道路是怎么理解的?7p7南京律师「免费咨询」电话-南京律师事务所在线咨询

  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这一解释便将在学校、单位、施工单位等发生的车辆致人伤害或者财产损害纳入到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约束范围7p7南京律师「免费咨询」电话-南京律师事务所在线咨询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不要慌张,先报警,找公安机关的交通管理部门解决。如对赔偿问题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起诉到法院进行民事诉讼。原告起诉时,一定要明确适格的对方当事人,取得相应的证据,依法合理确定赔偿的数额。被告应诉时,关键注意审核对方证据。不过现今社会车辆越来越多,大家一定要认真遵守交通法规,尽量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7p7南京律师「免费咨询」电话-南京律师事务所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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