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劳动合同

试用期内任意辞退?没这么简单

发布时间:2018-05-07 00:00:00 发布者:朱君 来源:南京律师

导读:所谓试用期,是法律预留给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确立正式录用关系之前增进彼此了解,进而做出选择的一定期限。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但法律对试用期有着明确而严格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仅约

  尽管《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但现实中有很多企业认为在试用期内可以任意辞退劳动者,并且也是这样做的。作为劳动者,面对用人单位的这种处理方式,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8DF南京律师「免费咨询」电话-南京律师事务所在线咨询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辞退,主要包括三种情形。8DF南京律师「免费咨询」电话-南京律师事务所在线咨询

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被辞退8DF南京律师「免费咨询」电话-南京律师事务所在线咨询

  第一种是因在试用期内有过错或者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被辞退;8DF南京律师「免费咨询」电话-南京律师事务所在线咨询

 针对第一种情形,我们首先要明确劳动者有过错具体是指哪些情形。这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有明确的规定:1、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3、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4、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在劳动者有过错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可以辞退劳动者而不用担责。其次,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也享有单方解除权。但用人单位需要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这就要求用人单位在招录员工时首先应向员工明确录用条件是什么,还要明示考核依据和考核办法,实施具体的考核行为,而不是任由用人单位解释员工试用期是否符合录用条件。若用人单位不能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而任意辞退劳动者,就属于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最后,无论是劳动者有过错,还是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要辞退员工,都要向劳动者说明理由,并且通知工会,否则用人单位可能会因程序不合法而承担责任。8DF南京律师「免费咨询」电话-南京律师事务所在线咨询

正当理由辞退劳动者8DF南京律师「免费咨询」电话-南京律师事务所在线咨询

 第二种是用人单位因其他正当理由辞退劳动者;8DF南京律师「免费咨询」电话-南京律师事务所在线咨询

  第二种情形,用人单位因其他正当理由辞退劳动者,这主要是指《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的两种情形: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在试用期间因上述情况辞退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否则,用人单位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代通知金(即一个月工资)或者经济赔偿金,在试用期内,两者的数额都是一个月工资。需格外注意的一点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在试用期中,即使劳动者符合本法第四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况(即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用人单位亦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这一点与试用期满之后的规定不同,在试用期满后,若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用人单位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即可辞退劳动者。8DF南京律师「免费咨询」电话-南京律师事务所在线咨询

任意辞退劳动者8DF南京律师「免费咨询」电话-南京律师事务所在线咨询

  第三种是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任意辞退劳动者。在不同情况下,劳动者能够获得的救济程度是不同的。8DF南京律师「免费咨询」电话-南京律师事务所在线咨询

  第三种情况,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辞退劳动者,这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因为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间内,劳动者的权益同样受劳动合同法的保护。作为应对,劳动者有两种维权路径:第一,劳动者可以要求恢复劳动关系,一旦该请求成立,用人单位应当承担劳动者仲裁和诉讼期间的工资。第二,若劳动者不要求恢复劳动关系,则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责任,即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计算标准为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所以,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违法辞退劳动者应支付的赔偿金数额为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8DF南京律师「免费咨询」电话-南京律师事务所在线咨询

  所以,在试用期内可以任意辞退劳动者,只是用人单位的一厢情愿。实际并没有那么简单,劳动者可以依上述情况主张自己的请求,维护自己的权益8DF南京律师「免费咨询」电话-南京律师事务所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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